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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本報北京2月14日訊記者李松 通訊員蘇麗娟母親在使用電熱水器時觸電身亡,兒子將電熱水器銷售商蘇寧電器訴至法院,索賠死亡賠償金等共計95萬港式飲茶餘元。記者今天從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瞭解到,目前,該院已正式受理黃某訴蘇寧電器產品責任糾紛上訴案。
  據瞭解,原告黃某於2002年8月在北京安貞橋蘇寧電器購買了某品牌電熱水器。2011年10月22日晚,黃某的母親在使用該電熱水器洗浴時觸電,被當西服場擊倒,經120急診搶救,診斷呼吸停止,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。警方到黃某家中現場進行了勘查,發現線路沒有問題,基本認定電熱水器漏電是導致黃某母親死亡的直接原因。黃某認為該熱水器屬於缺陷產品,存在危及人身安全的不合理危險,進而造成其母親死亡,故起訴要求蘇寧公司支付死亡賠償金、喪葬費、誤工費、精神損害撫慰金等費用,共計95.1萬餘元。
  對此,固態硬碟蘇寧公司辯稱,黃某母親作為使用方,更換熱水器的插頭而導致插頭虛接,死亡原因系黃某母親任意變更插頭所致,且黃某的起訴已經超過了1年訴訟時效。
  原審法院審理認為,醫院出具的死亡醫學證明書載明的死亡原因為電擊傷,足以證實黃某母親系因電擊傷死亡的事實。經鑒定,涉案熱水器電熱管頂部裂縫存在漏電缺陷,且台北婚禮顧問鑒定標的物無法實現相應的漏電保護功能(插頭地線虛接所致),鑒定標的物使用過程中對人體構成危險,由此可以認定涉案熱水器存在產品缺陷,蘇寧公司作為涉案熱水器的銷售者,應當對死者的死亡後果承擔賠償責任,判決蘇寧公司賠償黃某經濟損失72.8萬餘元。
  一審判決後,蘇寧公司不服,向北京市三中院提起上訴。目前,此案仍化療飲食原則在進一步審理中。
  (原標題:用戶家屬訴蘇寧公司索賠九十餘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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